公共汽车上被绊倒,这事儿该谁管
公交车上摔伤的责任主体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通常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,对乘客安全负有保障义务,但存在特定情形时责任认定会有变化:1.若司机因急刹车、急转弯、超速等驾驶过错致乘客摔伤,公交公司需担责。因为司机作为公司员工,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用人单位即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。2.若乘客自身过错(如未扶稳扶手、车内追逐打闹、故意伸身窗外等)是事故主因,乘客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,公交公司责任相应减轻或免除。3.若事故由第三人过错引起(如其他乘客推搡致摔倒),第三人应担责;但公交公司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(如车内拥挤未及时疏导),也可能承担相应补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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